吉建安〔2020〕31號
各市(州)建委(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長白山管委會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長春新區城鄉建設和管理委員會,各縣(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十月份以來,全省房屋市政工程連續發生3起高處墜落事故,個別施工現場由于管理不嚴,發生火災,雖未造成人員傷亡,但應引起高度重視。目前,隨著天氣逐漸轉冷,我省建筑施工已接近尾聲,為深入貫徹落實省住建廳關于印發《國務院安委會約談吉林省政府及松原市政府整改措施任務落實清單》實施方案(吉建辦〔2020〕126號),加強收尾階段和冬季施工的安全管理,堅決遏制重大事故發生,確保我省建設領域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做好工程收尾階段的再排查再整改。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舉一反三查漏洞、補短板,嚴防“搶工期、趕進度”,“松口氣、歇歇腳”等現象發生,要按照吉林省城市建設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和建筑施工三年整治行動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做好安全防范防御工作。在停工收尾之前,要督促企業深入開展自查自糾,堅持高標準、嚴要求,重點加強對腳手架、模板支撐、深基坑支護、起重機械設備等易發生群死群傷事故的薄弱部位和重要環節的排查檢查,做到立查立改,立行立改。
二、加強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監管。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施工企業要認真研判高處墜落事故的特點規律,采取有效措施預防事故多發頻發。要針對冬季施工特點,提前做好冬季施工各項準備,做好防滑措施,突出抓好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加節頂升等重點環節的管控,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嚴禁雨雪、大風天氣強行組織施工。要加大對冬季室內裝飾裝修工程和軌道交通項目監管力度,落實好三級教育和技術交底,嚴防高處墜落、物體打擊等事故發生。對于冬季停止施工的工程項目,要及時辦理中止施工安全監督手續,并提醒建設單位在此期間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
三、加強冬季消防安全監管。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督促施工現場做好各類易燃、易爆等材料的管理,配齊消防器材,杜絕違規用火,要加強對施工現場越冬取暖以及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的檢查,防止火災和中毒,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全面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四、加大處罰懲戒力度。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采取“監管干部+專家”工作模式和“四不兩直”檢查方式,加大檢查督導和處罰懲戒力度,并采取明查、暗訪、約談、通報、曝光等多種方式,嚴厲打擊違章指揮、違規作業等行為,對發生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施工現場一律停工整改,經各地住建部門復核合格后,方可復工,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切實達到震懾和警示教育的目的。
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0年10月27日
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2020年10月27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