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建質〔2017〕24號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鄉建設局),長白山管委會住房城鄉建設局,各縣(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各檢測機構:
根據《關于舉辦檢測機構技術負責人培訓的通知》(吉建質〔2017〕22號)的要求,為確保此次培訓取得成效,切實提升見證取樣檢測機構技術負責人的業務能力水平,就培訓相關事宜補充通知如下:
一、培訓時間
房屋建筑見證取樣檢測機構技術負責人培訓時間:2017年11月27日-12月1日,報到時間11月26日全天。
市政工程見證取樣檢測機構技術負責人培訓時間:2017年11月30日-12月4日,報到時間11月30上午11:30前報到。
二、培訓地點
理論培訓:吉林市博達賓館(吉林省吉林市船營區琿春中街1088號);
實踐培訓:吉林市松城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吉林省吉林市船營區望云街525號)。
三、培訓報到形式
報到時需攜帶身份證,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報名回執表。經驗證核實后,辦理培訓手續。
報到地點:吉林市博達賓館(吉林站西出口乘坐64路公交車,在虹園新村東站下車東行147米既是。)
聯系電話:0432-68115000
四、培訓課時及考試安排表
具體內容見附件1、2。
五、培訓考核
為能客觀的驗證技術負責人經培訓后技術能力水平,考核采取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形式。理論考試采取閉卷形式。實踐考試,采用隨機抽取檢測項目,經過上機操作得出的原始記錄和檢測報告作為最終的實踐考試分數。此次考核總分100分(考勤20分,一次本人未簽到扣10分,累計三次考勤未簽到取消考試資格。理論50分,實踐30分),70分為合格分數線。
六、培訓要求
(一)各檢測機構要高度重視此次培訓,積極組織相關技術負責人按時參加。
(二)各檢測機構技術負責人要聽從指揮,服從安排,在培訓過程中適時組織不定期考勤,嚴格請銷假制度。
(三)各參加培訓技術負責人需自備檢測標準、筆記本、筆、計算器。(需配備的檢測標準見附件3、4)。
(四)嚴格課堂紀律及考場紀律。若發現不遵守課堂紀律,考試過程中作弊的行為,一律取消考試資格。
附件:1.培訓課時及考試安排表(房建班)
2.培訓課時及考試安排表(市政班)
3.市政見證取樣檢測技術負責人自備標準目錄
4.房建見證取樣檢測技術負責人自備標準目錄
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7年11月17日
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2017年11月17日印發